于都县养犬登记证办理流程
到于都县农业农村局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并在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办理、取得《于都县犬类免疫证》。
一、于都县农业农村局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
(一)于都县易家庄动物诊所,张小华,13576768880,于都县贡江镇丽水明珠A12栋19号;
(二)于都县吉吉动物诊所,易堃,18827973569,于都县贡江镇古田中路福熙城16-0105号店面;
(三)于都艾迪动物诊所,赵雪迪,18166063311,于都县贡江镇渡江大道怡景苑店面。
二、登记(申请),可选择线上登记或现场登记
(一)线上登记(申请)
市民(养犬人)长按识别下方小程序码,进入后按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后,即完成登记(申请)。
(二)现场登记(申请)
在居住地所在居(村)委会或代办点提供以下资料:个人提供:
1.个人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2.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3.于都县犬类免疫证;
4.犬只全身照片(四肢站立,侧身,回头能看见犬只双眼)。因辅助、导盲、导听等需要饲养大型服务犬的,还应当提供残疾证和服务犬相关专业训练资料照片。
单位提供: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养犬用途说明;
3.养犬的安全管理制度;
4.专职看管犬只人员的身份证;
5.于都县犬类免疫证。
三、审核、制证,领取证件和犬牌。由于都县公安局对申报(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制作《养犬登记证》和犬牌,于都县公安局在“于都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制证信息,养犬人到居住地所在居(村)委会领取。
四、年审服务
养犬登记有效期限为一年。一年一审,有效期届满继续养犬的,有效期届满前须办理年审业务。
办理方式为现场或线上办理,提供以下资料:
1、养犬登记号牌。
2、连续有效的于都县犬类免疫证(免疫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