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缴存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雇工、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
缴存指南
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微信和支付宝四大线上渠道在线办理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委托银行借记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至省直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等手续。
浙里办APP、微信和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办理缴存登记。
缴存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且下限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X12%(元以下四舍五入)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