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对象
根据《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赣市才字〔2023〕8号)相关规定,赣县区2023年第一批次人才住房销售对象为:F类及以上人才,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赣县区工作服务满一年;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与本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在赣县区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记录的。
销售价格
根据《赣县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第四条规定,
“人才住房面积原则上为80—180平方米/套(建筑面积,下同),本科毕业生可申请100平方米内住房、硕士毕业生(含技师)可申请120平方米内住房、博士毕业生(含高级技师)可申请140平方米内住房、省级以上层次人才可申请180平方米内住房;人才住房的售价按核定成本价确定并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申请购买时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价格的80%。”
本次销售的人才住房根据各层次人才所限定的最大面积内,按其所在小区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80%定价,超出最高面积限定外部分,按市场评估价定价,具体以区发改委审批价格为准。
申请报名
1.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10月15日17:00止。
2.申请报名方式:由申请人登录赣县区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所需资料,经审核通过的人才参与公开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