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献血须知
如有以下情况暂时不适合献血:
48小时内曾接受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基因重组疫苗接种。
14天(2周)内曾接受灭活疫苗和基因重组疫苗以外的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包括减毒活疫苗)。
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且距离最后一次阳性结果不足7天(1周)。
6个月内曾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型或危重型。
注意事项
1、献血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2、年龄:18-60周岁。
3、体重:男生≥50公斤,女生≥45公斤。
4、献血前应注意休息,放松情绪,避免熬夜、饮酒。
5、献血当天请清淡饮食,避免空腹。
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保持日常生活习惯,不宜做长时间的剧烈运动;
2.献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3.捐献全血当天不要空腹,宜清淡饮食,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脂肪、高蛋白食品,如肥肉、油炸食品、豆浆等,未服用药物,不要饮酒。
献血过程中注意事项
1.献血前须填写一份《献血者健康情况征询表》,进行献血前健康征询,如实反映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
2.献血前须测量血压、脉搏、体重,并采集血样初检,检测项目包括血型、血比重、乙肝表面抗原及谷丙转氨酶;
3.献血时伸直胳膊,献血侧手臂根据医护人员的指导做松攥拳动作,放松心情,有问题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
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完毕后,三指并拢按压针眼15分钟,或用专业的弹力绷带绑扎25-30分钟,在献血现场休息至少15分钟;
2.献血后2小时内献血一侧手臂不要提重物,4小时后可去掉创可贴,24小时内针眼处不要着水,不要做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
3.献血后保证充足休息,合理饮食,血容量在适当饮水补充体液后经1~2小时可恢复,捐献全血后7~10天,红细胞、血红蛋白可恢复至献血前水平。
拓展阅读:
新修订的《福建省献血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扩大了免费用血人群范围,在献血者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就医可免费用血的基础上,将献血者的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纳入免费用血范围,总量以献血者所献血液总量为限。献血量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的献血者,免费用血范围还扩大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新增了献血者优待政策。在本省获得国家卫生健康等部门授予的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免费参观政府投资建立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乘坐居住地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每年免费享受一次由居住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享受医院设立的绿色通道和提供的优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