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租房可以网上申请吗?
目前暂不能,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如实填写有关事项并按要求作出承诺和授权。无正当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拒绝受理。受申请人委托,也可以由居民委员会代为递交申请。
什么情况下不能申请太原公租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 享受过房改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住房、解困性住房、安居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享受房改购房补贴的。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且与父母同住,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5平方米的。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单独住父母房,人均住房面积超过 15平方米的。
4. 已获得征收拆迁安置住房(包括在过渡期尚未入住) 的。
5. 获得拆迁货币补偿且至申请之日未满5年的。
6. 拥有私家轿车、经营性机动车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残疾人专用车、基本农用车、三轮汽车、国产摩托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