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地方特产2023-09-04 16:09:01佚名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1.统筹区内住院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5%;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60%。

  2.统筹区外住院

  (1)省内住院:省内住院无需办理备案手续,有异地就医结算资格医院参保人员均可就医,报销待遇与统筹区内相同。

  (2)跨省住院:①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外省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其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统筹区内待遇标准执行。期间到异地居住地外就医的,其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政策执行。②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其统筹区外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统筹区内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后,个人先行自付10%,再按统筹区内规定支付比例执行 【注:京津两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结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免备案,住院报销待遇与统筹区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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