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死者居民户口簿;
②死者居民身份证;
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法院宣告死亡法律文书;
④申报人的身份证件。
怎么办理?
1、公民因死亡需注销户口的,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任一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办理点免预约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或网上办理。
(通过①广州金盾网http://gaj.gz.gov.cn/;②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广州微警务微信小程序;③“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④“穗好办”APP,选择户政栏目中的“注销户口”所对应的事项)。
2、属于事实死亡多年等应销未销户籍人员补办注销户口的,不能提供死亡等注销户口证明的,应向户籍所在地户政业务办理点申办,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后补办注销户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