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请清远高新区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11月24日17时前,将申报资料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送至高新区人才办(418A室),逾期不予受理。
一、材料申报
因申报项目较多,请各有关企业、单位安排专人做好宣传落实工作,认真对照各项目要求,在规定申报时限内向高新区人才办提交申报资料。
二、受理时间
请各有关申报企业、单位于2023年11月24日17时前,将申报资料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送至高新区人才办(418A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审核
区人才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区人才办通知申报单位。区人才办对“拟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出现异议等情形的,由区人才办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将在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或个人相应账户。
四、其他情况
同一个单位同一个项目涉及多人申报的,可统一出具在职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同时需填写相应的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 纯,0763-3483337刘沛文,0763-3484615,15915115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