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凤城婚姻登记处特别提醒(辽宁省凤城市婚姻登记处)

地方特产2023-09-18 16:45:37佚名

丹东凤城婚姻登记处特别提醒(辽宁省凤城市婚姻登记处)

  凤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特别提醒:

  1、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户口本原件首页三个章(省公安厅章,当地派出所章,承办人签章)本人页信息一致(身份证号为18位),婚姻状况相符合(若有手写改动处需加盖派出所印章)

  2、离婚者提供相应离婚手续(法院离婚提供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初审判决需提供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终审判决可直接采用);

  丧偶者提供原配偶死亡注销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

  3、提供3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红色背景证件照片。

本文标签: ,凤城市  ,原件  ,判决  ,派出所  ,民政局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