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才住房需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情况佐证资料;
3.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技师及以上等级提供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县住建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购房、建房证明(夫妻双方有任意一方名下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不动产、建房的,视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住房);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行政介绍信复印件或编制证明;
6.企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与缴纳社保证明;企业高层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人才由企业提供年薪佐证资料(近一年的工资银行流水)。
以上申报资料需如实提供,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申请、入住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