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失规定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二、补办流程
1、登陆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进“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对应项目“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遗失补办)”,填报申办。
2、网上提交资料成功后,携带相应资料前往广州市政务中心三楼办理(珠江新城B1出口),或资料提交前在办理方式选择邮寄方式办理再确认提交。咨询电话:38920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