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面积差价款补交及后续手续
为便于准购人办理补交超面积差价款手续,已选房的准购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的任何其中一种办理后续手续:
注:准购人如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请先向银行申请面签,面签通过后再缴交超面积差价款。
(一)自助机补交。在线查看下载《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补交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后,请在工作日的8:00-18:00时间段内,到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一楼大厅外,在1号自助服务终端机凭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办理自助缴纳超面积差价款,并在大厅开具超面积差价款收据,然后按第一点中的两种方式在线查看下载《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自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之日起10日内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二)前往银行补交。在线查看下载《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补交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后,到银行按通知书上的要求缴纳超面积差价款,缴纳完毕后凭银行缴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4号窗口开具超面积差价款收据,然后按第一点中的两种方式在线查看下载《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自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之日起10日内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