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具有通川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二、津贴标准
1、是80至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津贴60元;
2、是90至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津贴120元;
3、是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津贴600元。
三、申报程序
由高龄老年人或其主要赡养人,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所在村或社区申报,并填写《达州市通川区高龄津贴审批表》,经村(社区)受理,乡镇办委审核合格后报区民政局审批,然后按程序打卡直发。
四、动态管理
(一)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必须足年足月到龄。
(二)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从89周岁增龄至90周岁,或从99周岁增龄至100周岁,需按程序申报。
(三)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去世或户口迁出通川区行政区域,津贴从去世或户口迁出的次月停发。乡镇办委村(社区)当月报告区民政局并办理注销手续。
(四)已在通川区辖区享受高龄津贴或已去世,故意隐瞒信息骗取高龄津贴的,违规发放资金须收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需满3个月签到,离开居住地后联系不上起满3个月的,停止发放津贴。因上述原因停发津贴的人员再度出现,可以重新申请,以新申请对象计算补贴,不再补发失联期间的补贴。
(六)每一年的11月至12月,各乡镇办委、村(社区)须对辖区高龄老人进行排查并要求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