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为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产转移登记信息;
(五)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开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须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证明;
(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