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可以申请代办吗?
答: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港澳旅游签注的需本人办理,但16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们代办。其中16周岁以下申请人一般由监护人代办,需出示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如监护人确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出示小孩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簿),以及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交验原件);70周岁以上委托代办的,需提交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注: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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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港澳通行证办理方式: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1、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3、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以及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可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逗留签注。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有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4、内地居民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或者澳门向深圳或者珠海签证办提出申请的,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有关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