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对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且在成都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按照淘汰报废车辆类型为大型、中型、小型载客汽车分别给予8000元/辆、5000元/辆、2000元/辆的标准给予置换奖励。
哪些人可以申请置换奖励? 将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且在本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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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成都发布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QwfFNmtmcOd_ElJckYY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