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群:
1.全市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我市长期居住(取得居住证)的未参加其它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城乡居民
注意:初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生事务局或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才可以缴费。
缴费标准:400/人
集中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
注意: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就可以享受次年整年度的医疗保障。为了保障您的医保权益,请您务必逐年连续参保缴费,以免因中断缴费而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咨询电话:0527-12366
参保和待遇咨询电话:0527-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