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余杭区内企业在2023年1月至3月期间招用首次来余杭就业的人员,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员工参保满3个月后,且为在职状态
补助金额:大学生初次来余杭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浙江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如果申请失败怎么办?
审批不通过的申报可以提交异议,具体的不通过原因会在详情页面的“处理记录”处进行显示,最多只能提出三次异议。提交异议后此过程由人社局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情况以人社局审核人员审核意见为准。
根据前面的“申报政策直达”操作找到此政策后打开申报操作主页面,点击“申报历史”进行需修改的申报查找。在对应的政策后面,点击“提交异议”按键后会先跳转到申报详情页面方便再次确认不通过的原因。再点击下方的“提交异议”按键开始进行异议操作,弹窗内会显示审批意见。上传佐证材料并进行补充描述后完成异议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