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3年6月1日起,富阳区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常态化申报受理。
2.申报方式:人才本人或所在单位经办人可选择以下受理地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富春街道天河路108号区住建局(住保房管中心)311办公室,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2)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6号楼1楼办事大厅8号人才窗口,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富阳区已购房未申请购房补贴或已申请未发放完毕的,富阳区申报认定的E类、F1-F4类、党政高专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杭州市紧缺实用人才参照区级F1类、富春特支参照F2类人才执行),其中F3类(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F4类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须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富阳购买首套住房(需符合杭州市限购套数)。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条件
(1)工作情况
申请人须在富阳区用人单位工作3年(含)以上或与富阳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富阳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住房情况
申请人在富委人领办〔2021〕3号文件出台之日(2021年2月10日)前购买富阳区住房,要求个人购买该套住房前在富阳区无住房、无房产交易记录,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在2021年2月10日(含)后购买富阳区住房的,要求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富阳区仅购买该套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①人才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富阳区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即与父母共同共有的),且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
②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阳区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2.用人单位条件
E类、F1-F3类人才用人单位:
(1)税务登记注册在富阳区,且依法在富阳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2)富阳区所属事业单位,其中F类人才仅限教育卫健事业单位;
(3)发证机关为富阳区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F4类人才和其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用人单位:
税务登记注册在富阳区,且依法在富阳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富阳区购房补贴,标准为E类人才40万、F1类30万元、F2类15万元、F3类12万元、F4类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8万元。2023年5月1日起购房的,购房后在富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的,再一次性给予上述政策30%的奖励(E类人才除外)。
四、受理程序
(一)首次申请。经分类认定的人才,购买期房的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购买二手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如实填写《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由人才所在工作单位和配偶所在工作单位确认后盖章,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受理点。
首次申请材料如下:
1.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申请人为单身的,需提供单身申明具结书(附件2);
3.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核对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学历类人才提供);
5.职称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职称类人才提供);
6.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E类人才提供);
7.杭州市紧缺实用人才认定书(杭州市F类人才提供);
8.在富工作情况证明:(1)以工作满3年的条件申请:提供正式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注:需在富阳区用人单位参保时间累计满36个月)或3年(36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2)以签订5年劳动合同的条件申请: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3)以创业法人身份申请:提供企业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注:需体现印花税、增值税等税收情况);
9.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批地建房份额证明原件(附件3)(申请人或配偶有一方籍贯为富阳的提供);
11.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告知书(附件4)(2021年2月10日(含)之后购房的人才和2022年起引进的党政高专人才提供);
12.购房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首页至首次签字盖章页);
13.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14.其他证明材料。
注: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双方都在同一户口本的,无需提供出生证,户口随父母其中一方的,需提供出生证;上述4-7项申请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二)人社部门初审。区住建局将申请人员名单送至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对人才分类认定、社保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区住建局。
(三)住建部门终审。区住建局对申请人的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审核通过的,将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名单送区委人才办。
(四)资格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富阳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发放补贴。公示结束后,由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拨付文件,向申请人的银行卡拨付补助资金。购房补贴分2年发放,第1年发放补贴总额的50%。
(六)房产限制。在2021年2月10日(含)后购买的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住房,补贴发放后,区住建局及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通过系统后台限制该住房10年服务期内交易、抵押、赠与等行为。10年服务期以补贴首次发放之日起计算,以在富阳缴纳社保或个所税时间为准。
(七)年审申请。首次补贴发放满10个月的,可提交年审申请,年审审核通过后发放剩余50%补贴。
年审申请材料如下:
1.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年审申报表(附件5);
2.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E类人才提供);
3.杭州市紧缺实用人才认定书(杭州市F类人才提供);
4.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近24个月内),创业人员提供近半年完税证明;
5.申请人工作单位变动的,需提供与现单位签订的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变动后属创业人员的,提供变动后的企业完税证明;
6.申请人银行卡变动的,需提供新的银行卡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本通知电子稿可通过富阳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下载。
网址:http://www.fuyang.gov.cn/col/col1228922794/index.html
2.申报材料必须如实提供,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住房相关政策处理。
3.申请人人才认定书或人才码需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的请重新备案后申请。
4.经授权企业自主认定的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须在认定的企业工作、缴纳社保,且人才认定在有效期内。
5.2023年5月1日起购房的,30%一次性奖励需购房后在富阳连续缴满5年社保,再另行申请、发放。
6.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将开通线上申请渠道,本次不组织线下申请,具体以发布租房补贴受理公告为准。
7.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人才认定):63126963(E类、职称类)、61732820(学历类)、63315600(技能类);区住建局(补贴发放):63318867;开发区人才窗口:6173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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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容:
1.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单身申明具结书
3.批地建房份额证明
4.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告知书
5.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年审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