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宜昌城区商品房(含二手房)户口要怎么迁移
根据宜昌市公安局《关于简化宜昌市主城区户口审批的通知》(宜公通[2017]52号)精神,购买宜昌城区商品房(含二手房)落户请持有以下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抵押的,需房管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证明;
已交房,但尚未取得以上证书的,提供购买房屋的不动产销售全额发票、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如果原籍户口不在一起,还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