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
服务内容
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为来兴宁区就业的企业求职者、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挂职干部等拟录用高校人才,以及应邀到南宁市兴宁区考察的各类人才、非兴宁区籍高校(专科以上)毕业3年内求职者,提供不超过7天的短期住宿服务,解决青年人才临时周转住房问题。
免费提供7天住宿
免费提供南宁市兴宁区就业政策咨询
免费提供南宁市兴宁区就业信息
免费提供青年就业创业指导
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地址:兴宁区乐满屋酒店(兴宁区五塘镇五塘商贸城2排13号)
服务对象
1 被兴宁区辖区企业拟录用的非兴宁区籍高校(专科以上)毕业三年内求职者
2 被兴宁区辖区企业拟录用的具备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的非兴宁区籍拟聘用人员
3 兴宁区新录用的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挂职干部
申请条件
申请入住南宁市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住人员原则上户籍所在地应为兴宁区以外;
2.在兴宁区无固定住所;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遵守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各项规章制度;
5.无申请入住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记录。每人仅可申请入住一次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住宿服务,时长不超过7天。
申请流程
01 网上申请
申请人需根据自己的入住时间提前2天在“兴宁共青团”微信公众号页面“青年工作”——青年人才驿站详细阅读《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入住公约》,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录用证明、报到证明、挂职文件、邀请函、面试通知书等),完成申请。
02 资格审核
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员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入住申请信息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送入住申请成功信息,完成后通知入住时间、地点;如未通过,则需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03
入住
收到申请成功信息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在申请入住当天到所入住的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按酒店入住程序办理入住手续。因故无法按时入住的,需在申请入住日提前1天以上申请调整。无故逾时未报到的,取消入住资格。
04
退房
申请人到达入住期限时,按酒店住宿程序办理退房手续。因故提前、取消或延后使用房源的,提交调整申请后,主动向管理员电话说明,以便管理员及时重新安排房源。
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
入住公约
1.每名青年只有一次申请入住机会,提交申请前请确定好申请时间。
2.请在申请入住日期的第一天及时办理入住,超过该日期即视为放弃入住,特殊情况须电话说明。
3.到驿站报到入住时,房间、床位由酒店管理方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4.爱护驿站内的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措施。
5.严禁高空抛物,讲究公共卫生,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
6.讲究个人卫生,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卫生。
7.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温度设置过低等浪费现象。
8.驿站内应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或发出噪音,23:00后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驿站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驿站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查看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驿站,来访人员不得留宿驿站,23:00后谢绝接待来访人员。
11.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等(除驿站配备的电热水壶外)。住宿期间,最后离开宿舍者要关好门窗、水电。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2.驿站住宿最长不超过7天,住宿期满或中途搬走者,要交回钥匙,并办理退房手续。
13.由第三方推荐入住的青年需统一参加驿站安排的集体活动。
14.提交申请即视为同意以上约定。
(添加好友时请注明:申请入住兴宁区青年人才驿站)
服务咨询电话:0771-3290265
服务监督电话:0771-329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