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条件:
(一)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或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省级以上平台载体主要技术负责人,研究成果转化实效显著,产业带动引领作用突出;
(二)行业专业技术精深、对产业和市场发展趋向有较高敏锐度,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在推进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帮助企业在行业中取得领先地位作出卓越贡献;
(三)作为3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其专利的技术水平业内领先,并在应用后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四)作为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研发团队主要负责人,带领团队在产业技术(设备)引进、消化、集成过程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取得创新成果,为推进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或为企业实现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工艺提升等发挥了重大作用,得到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可;
(五)其他在工程技术领域技术水平达到业内领先,取得重大成果、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有重大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