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省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执行时间+适用场景
适用场景
全省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资助和医疗费用救助的经办服务。
本规程适用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给予医疗费用救助;对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参保资助的业务办理。
执行时间:本规程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经办部门应按照全省统一的编码在医保信息平台标识救助对象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