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要求完成待遇资格认证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待补认证成功后,于次月恢复待遇发放,并从停发之月起补发。
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认证
1、可以通过“广西人社”手机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掌上12333”手机APP等线上个人自助认证渠道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2、也可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各城区社保经办机构现场进行认证。
3、对于因病残行动不便、高龄等原因,不会进行网上认证或无法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可由其亲属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后上报城区劳动保障中心,由城区劳动保障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上门认证。
微信扫描二维码下载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