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条件(丹东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条件和流程)

地方特产2023-11-09 16:59:06未知

丹东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条件(丹东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条件和流程)

  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1999年9月4日公安部令第42号)第九条: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

   (二)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四)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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