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保局部署安排,依托省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与外配处方的定点医院一致。
举例:全省处方流转平台建成后,在职职工小王在二级医院就医,医生开具的处方流转至某药店,则该次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结付比例按照二级医院的65%来结付。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其超过起付标准、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