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延续注册)
受理条件
1、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医院、综合医疗(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