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参保人员死亡;
(二)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三)一次性支取养老金人员进行清退的。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服务中心A区(连云港市科技馆西区,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9-5号、19-6号,G25长深高速苍梧收费站北侧)。
(二)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备注: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主动放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保关系的情况说明;一次性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清退的,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金核定表。
办理流程
(一)申办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至经办机构窗口(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手续,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