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至四级的重度残疾军人。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线申办上上传电子材料,政务大厅人员业务人员收取审核材料
(二)预审:业务人员送资料给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业务人员预审申请材料。如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不纳入承诺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资料通过,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残联审核;
(三)审查:资料通过后,县级残联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料不通过,退回申请并以短信的方式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办结:残联审核资料通过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给予救助,确定补助标准,发放补贴。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还包括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资料;
(二)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人资料合格,予以受理;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当场告知原因;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