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能不能改民族成分?
答:可以。
1、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2、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3、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十七 条户口登记的内容变更或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