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属于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753-2302958
咨询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9号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就业和人才)服务分厅综合服务窗口1-4号
地方特产2023-11-14 15:58:03佚名
受理条件
1.属于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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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9号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就业和人才)服务分厅综合服务窗口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