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
个人创业者:我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者:对个人自主创业、雇佣不足3人的,最高额度为15万元,雇佣3-5人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雇佣6人以上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
申请人条件
1. 在我市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 在我市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
3. 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
4. 申请人最近5年内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的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