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园丁福卡申领和发放程序
1、学校(单位)统一申报。
符合颁发荣誉证书条件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查阅本人档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部门审核确认,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学校(单位)直接报福州市教育局审批处审核确认。
申报时应提交学校(单位)申请报告和《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园丁福卡”申办人员基本信息表》《申办单位经办人员联络表》(附件1、2、3、4),从教荣誉证书编号编写规则详见附件5。
2、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核。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负责审核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从教荣誉证书申报,并将审批表及简明表汇总报福州市教育局审批处。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及各市属学校需将《“园丁福卡”申办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骑缝章加公章)扫描彩色PDF+电子版Excel表格,并压缩文件包命名:单位名称+“园丁福卡”申办,于2023年11月29日前发送至福州市教育局法规综合处(行政审批处)邮箱fzjyfg@163.com。
3、统一申报时间。
2023年从教荣誉证书的申报时间为11月-12月。2024年起,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7月。
4、证书及卡片发放。
材料审核完成后,市教育局审批处通知各单位前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并发放证书及卡片。
申请对象和范围:
在我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宫、电化教育机构、研究院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从教年限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职在岗教师。
“园丁福卡”的挂失、换卡等事宜联系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591-8861033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