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从4月1日起同步上调
从2023年4月1日起,各区(市)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哦,包括已经在领取的哟~
上调标准
从2023年4月1日起,各区(市)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890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773元。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