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凤翔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并参照2022年凤翔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等标准,在凤翔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三类家庭所需资料如下: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核);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附相关佐证资料:如工资条、社保关系证明、聘用合同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住房情况证明。
二、新就业职工
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毕业证(单位加盖公章);
3.工资证明、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附相关佐证资料:如工资条、社保关系证明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住房情况证明。
三、外来务工人员(凤翔区以外务工人员或凤翔区无宅基地的务工人员)
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在凤翔区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证明(留存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核);
3.就业证明、收入证明(附相关佐证资料:如工资条、社保关系证明、聘用合同、营业执照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务工单位的,由务工单位出具就业证明和收入证明,无务工单位的由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提供就业证明和收入证明;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证明;
5.户籍在凤翔区的务工人员提供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宅基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