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残疾人本人身份证;
2、残疾人本人户口簿;
3、残人本人残疾证;
4、残疾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残疾人自愿申请;
2、乡镇(街道)受理并初审,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申请审批表,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告知原因;
3、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公示栏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签署初审意见;
4、报送县(区)残联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
5、县(区)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会同残联向当地财政申请拨付资金;
6、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