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入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的证明;
2、身份证或护照;
3、张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彩色免冠照片;
4、工作或创业证明:
(1)在本市工作的申请人,提交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工作期限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在本市创业的申请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本人在企业的股权证明;
5、在本市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半年期以上并经区级以上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租赁公租房的,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6、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居住证申请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流程:
请点击“表格下载”,填写完整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清单》中要求的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njgjrc@163.com。工作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受理,请及时关注电子邮箱。
审核时长:
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社保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通知申请人至南京人才大厦海外人才服务窗口交验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