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补贴
申请主体
新就业无房职工(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中专毕业生)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或者微信小程序“宜才码”)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在宜昌城区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内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新就业无房职工,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三)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房产。
(四)在宜昌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申请资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上传)。
(二)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拍照上传)。
(三)正式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完整原件内容,拍照上传)。
(四)租房合同(完整原件内容,拍照上传系统)。
(五)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原件拍照上传,或由申请人下载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模板,填写、签字、盖手印后拍照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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