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根据《关于规范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 11号)和《河南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暂行)》(豫人社办[2023] 24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需办理失业保险跨省转移:
(一)参保职工跨省就业,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二)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选择跨省回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的,凭户口簿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三)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失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也可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符合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接续流程,无需参保人员介入。
办理流程
主要有两种途径,按照要求提供联系电话、人员状态、户籍地址、转入转出地等信息即可。
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www.12333.gov.cn),“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m.xy.bendibao.com/live/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页面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