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后在镇江市工作,购房时可以享受镇江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
A-D类人才中2021年1月1日后初次来镇就业创业的;E、F类人才中的“双一流”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校学习期间所在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须在市区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
申领渠道:
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单位于每年8月至9月登陆“镇合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