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分为两档,第一档为城镇贫困群众家庭;第二档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
租赁补贴第一档
补贴标准:
家庭人口1-2人的为450元/月;家庭人口3人的为675元/月;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为900元/月。
租赁补贴第二档
补贴标准:
家庭人口1-2人的为270元/月;
家庭人口3人的为405元/月;
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为540元/月。
补充内容:
租赁补贴第一档 申请资格: 1.在市中心城区租房居住,能够提供住建部门或街办(乡镇)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 3.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4.其他条件。 租赁补贴第二档 申请资格: 1.在市中心城区租房居住,能够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896元/月; 3.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4.无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户籍的,能提供中心城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以及在章贡区、经开区和蓉江新区范围内缴纳了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 5.拥有车辆的新车购置价、个体工商注册资金和公司股权等不超过10万; 6.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