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提醒:部分人员因缴费工资基数档次调整需进行差额补缴
具体情况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若在2023年1月份已按照原基数档次缴纳2023年1月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通过“江苏税务”APP、“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银行网点等渠道进行差额补缴,以后月份按公布的缴费基数档次进行缴费;采取委托银行扣缴费款且2023年1月份已按原基数档次扣款的,由银行统一发起差额补缴部分的扣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若在2023年1月份已按照原基数档次缴纳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023年1月17日起可通过“江苏税务”APP、“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银行网点等渠道进行差额补缴。
举例说明
缴费人A是灵活就业人员,A在2023年1月5日按照原最低基数档次4250元缴纳所属期2023年1月份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A可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江苏税务APP、我的连云港APP、统筹区经办银行网点等渠道对差额部分进行补缴,补缴费用=(4494-4250)*20%=4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