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2070元。
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每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灵活就业人员在广州参加失业保险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