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虹口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二)户口在本区,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三)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拓展阅读:
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管工作,负责对虹口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口公租房公司)的监管、业务考核。虹口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业务指导。虹口公租房公司负责区筹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等工作。
虹口区住房保障中心委托虹口公租房公司设立受理窗口,负责常态化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