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维护正常办公秩序,自2023年3月30日起,对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实行预约办理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约业务范围
二手房买卖、互换、继承、赠与、离婚析产、夫妻更名等转移登记业务。
二、预约时间
每周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为预约开放时间,可预约未来五日内的某一时间段办理业务。
三、预约步骤
1.预约。微信关注“预约排队”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实名注册验证后,选择“不动产登记中心”,进入“三河市不动产登记局燕郊大厅”界面,依次选择业务类型和时间段进行预约。(如时间段业务预约量显示0,则表示本时间段预约已满)。
2.取消预约。已经预约成功的用户,登录“预约取号”系统后,打开“我的预约”,点击“取消预约”按钮,便可取消预约。
四、注意事项
1.预约成功,请在预约时间段之内到达大厅办理业务。
2.同一预约号码只能办理一笔业务。
3. 如不能按预约时间段到场办理,请提前24小时取消预约,避免浪费预约资源。
4. 预约系统建立诚信机制,出现恶意抢号、占号、未按要求预约、取消预约等情形的,将纳入系统黑名单无法进行预约。
5.纳入预约范围的转移登记业务,严格执行预约办理制度,未预约的不再受理。
五、绿色通道。
为了发扬和传承中华美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下情况适用绿色通道,无需预约,可直接到咨询台登记后办理业务。绿色通道适用人群仅限于买卖双方本人。
1.军人退役军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年满70周岁老年人。
3.行动不便的残疾人。
4.孕妇(需携带相关证明原件)。
5.企业类。
三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