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类地区每月最低工资是多少(贵州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地方特产2023-01-04 02:04:32未知

贵州三类地区每月最低工资是多少(贵州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一、贵州省最低工资三类区的具体标准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类地区:每月166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珠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三类地区:每小时17.2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贵州省最低工资三类区域

  贵阳市:息烽县、修文县

  遵义市: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

  六盘水市:无

  安顺市:普定县、关岭县、镇宁县、紫云县

  毕节市:赫章县、大方县、威宁县

  铜仁市:印江县、江口县、德江县、石阡县、思南县、沿河县、松桃县

  黔东南州:黄平县、榕江县、台江县、丹寨县、岑巩县、天柱县、黎平县、锦屏县、剑河县、雷山县、三穗县、从江县、麻江县

  黔南州:长顺县、瓮安县、惠水县、罗甸县、荔波县、三都县、独山县、平塘县

  黔西南州: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晴隆县

  三、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工资省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2019年印发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6号)同时废止。

  五、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这8类收入也跟着涨了

  1.领取最低工资劳动者工资上涨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最低工资上调,意味着领取最低工资劳动者的工资也会跟着上涨。

  2.因病休假期间病假工资上涨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3.带薪休假员工休假工资跟着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你的带薪年休假工资也会有所增加。

  4.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提高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增长。

  5.试用期员工工资更高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6.如果所在用人单位停工、停产,你得到的劳动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领取经济补偿金员工工资上涨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经济补偿金也将提高。

  8.领取赔偿金的员工将受益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计算基数至少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赔偿金也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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