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50 下午:14:30-17:20
申报流程
仅支持现场办理,办理地点:门诊大厅东侧慢病窗口
申请办理须携带:
1、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二级乙等以上医院2年内住院病历)
2、诊断证明原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根据慢病窗口工作人员指引到相关科室找主任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填写《新乡市门诊慢性病待遇鉴定申请表》2份
查询申报结果
由慢病窗口工作人员到市民中心录机复核备案,约7天后会电话通知申报结果。
医院慢病咨询电话:
0431-549553(军线)
0373-5193553(地方)
注意事项
1、鉴定通过后按月取药,不累计到下月。
2、待遇期限由市民中心界定。
下面2个病种有明确期限要求:
①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待遇期为1年(自支架植入手术当月起算)
②恶性肿瘤(非放、化疗),待遇期为5年(自首次确诊或手术当月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