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
1、增加房屋抵押、设立居住权有关内容
房屋存在抵押、居住权情形时,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买受人的权益。为更好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减少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2023版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有关房屋抵押、设立居住权的条款。
2、增加防范“一房多卖”的内容
为督促房屋买卖当时人诚信履约,维护良好的房屋交易秩序,稳定预期,防范“一房多卖”情形,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出卖人另行将房屋出卖给第三方的行为进行约束。
3、增加交易资金监管的内容
为进一步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引导交易双方主动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对有关条款内容进行细化完善。将2018年合同示范文本中两个选项(双方自愿办理资金监管相关手续、双方自行交割房款)后增加委托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代为监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