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和《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各有关部门完成了2023年8月份(总第39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本期共有587名新引进人才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拟按规定发放对应标准的生活补贴。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9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正常工作日向公示人员所属受理审核部门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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