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连养狗伤害他人如何处罚?
答:所养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未立即将受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处两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罚款。
相关内容:如何“文明养犬”?
1、合法养犬:依法依规办理“养犬登记证”。
2、相伴一生:养犬前请三思,一旦饲养,一生负责,不随意丢弃。
3、牵好狗绳:遛狗时请牵好狗绳,避免爱犬骚扰他人。
4、清理粪便:遛狗时随身携带垃圾袋,及时清理爱犬粪便。
5、制止乱吠:请给予爱犬正确的行为训练,避免影响他人,及时制止爱犬吠叫。
6、犬只免疫:定期进行疫苗注射和常规体检。
7、避让行人:主动避让行人,特别是老人和孩子。
8、电梯礼让:犬只上下电梯时,小狗可抱在怀中,中大型犬拉紧狗绳,最好是能戴上口罩。
9、承担责任:一旦发生犬只伤人事件,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10、爱心领养:提倡通过领养代替购买。
11、绝育有利:绝育有利于爱犬健康,解决种群数量过多的问题。